根据工作安排,广安市融媒体中心拟对广安市“十四五”工作纪实专题片摄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,特此通知。
一、项目名称:广安市“十四五”工作纪实专题片摄制
二、项目限价:27万元(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)
三、采购方式:现场询价
四、项目内容:
摄制广安市“十四五”工作纪实专题片,服务内容主要包含文稿撰写、拍摄编辑、三维动画设计、配音配乐、特效合成等。
影片内容要求通过宏大场景、典型案例与生动叙事,系统呈现“十四五”时期广安项目建设、产业转型、乡村振兴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民生保障等核心领域的突出成就,全方位展现广安发展活力迸发、城乡面貌蝶变、民生福祉提质的生动图景。
五、技术要求:
1.影片时长:10-12分钟。
2.表现手法:影视级拍摄+非线性编辑+影视特效。
3.输出格式:X.264编码格式的MOV或MP4封装,4K超高清,分辨率不低于3840*2160。
4.码率:不低于24M/秒。
5.帧数:不低于25帧/秒。
6.音频:立体声5.1声道,音频编码为320kbps/48Khz。
7.背景音乐:根据镜头内容需要进行配乐。
8.镜头画面:大气磅礴、内容丰富,能够系统呈现“十四五”期间广安的大事要事。
六、商务要求
(一)制作期限:12月31日前。
(二)制作地点:广安市融媒体中心。
(三)验收标准和方法:按本文件第五条“技术要求”进行验收。
(四)付款方式:影片制作完成且验收合格,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9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。
(五)其他要求:过程中一切安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七、报名及提交报价文件资料截止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(一)时间:2025年12月26日14:30时止。
(二)地点:广安市融媒体中心134办公室。
(三)联系人:杜女士,联系电话:13368028957
(四)询价方式:本询价函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现场询价。
注意:
1.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。逾期送达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,广安市融媒体中心恕不接收。
2.报价文件一份,内容包括供应商相关证件复印件、报价表(格式自拟)等,所有文件资料均需供应商进行签章。
八、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
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,将被视为无效响应。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;
3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;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。
九、投标评定原则
(一)响应文件组成
本次采购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(盖章)
2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签字并盖章)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章)
4.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章)
5.报价表(签字并盖章)
6.承诺函(签字并盖章)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;
(5)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数据或者网络安全重大违法记录(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(5万元及以上)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期限未满的)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7)非联合体参与投标;
7.需以项目内容提供本专题片文案脚本初稿;
8.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(非强制要求)(盖章)
如:销售业绩证明(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复印件)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、发明专利证明材料、企业员工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、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等。
所有响应报价、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。
响应报价为含税价,即服务及货物到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后开发票的价格。
*响应文件应按照上述顺序进行签字、盖章、装订和密封。
(二)服务商的确定
资格审查:符合本采购文件第八条“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”;
符合性审查: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九条“投标评定原则”。
按照总价最低中选原则,供应商所报所有单项报价之和金额最低的,确定为中选供应商。
广安市融媒体中心
2025年12月24日